说明
前言
中国传统政治极多变迁,若笼统讲,恐不着边际。若历代分别讲,又为时间所限。兹仅举要分为五次:一讲汉代,二讲唐代,以后继续讲宋、明、清。
首先讲政府的组织:换句话说是讲政府职权的分配。即就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来看中国历史上政府职权分配之演变,可借此认识中国传统政治之大趋势,及其内在之根本意向。
第二范围讲考试和选举。照理应该先讲此一项,让我们先知道中国历来政治上规定着哪种人才可参加政府,由是再讲这个政府之怎样组织,及其职权之怎样分配,就更容易明了其内在之意义。但下面所讲因求简捷易明,故将两个项目先后倒转了。
第三个范围讲政府的赋税制度,这是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如何处理的制度。
第四范围讲国防与兵役制度。养育此政府的是经济,保卫此政府的是武力。这一范围也极重要。
汉代
汉代政府组织
皇室与政府
严格说来,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。要看政府的组织,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职权分配。在此方面提出两点来加以申说。第一是皇室与政府之职权划分,第二是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。我们知道:秦以后,中国就开始有一个统一政府,在一个统一政府里,便不能没有一个领袖。中国历史上这一 个政治领袖,就是皇帝,皇位是世袭的。在封建时代,本来有很多家庭有他们世袭的特权,即所谓贵族。但从秦汉以后,封建制度早已推翻。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,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儿子外,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,第二个家庭,可以照样承袭。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职位 传给他儿子,县令不能把县令的职位传给他儿子。不过还留下一个很大的问题:便是皇室和政府的关系。皇室是不是即算政府?若把皇室和政府划开,这两边的职权又怎样分?拿历史大趋势来看,中国人一向意见皇室和政府是应该分开的,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。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,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。代表政府的是宰相。皇权和相权之划分,这常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。
中央政府的组织
汉代中央政府的组织。当时有所谓三公、九卿,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。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,丞相管行政,是文官首长;太尉管军事,是武官首长;御史大夫管监察,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,是副丞相。
再说汉代的九卿,那是: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。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,又称中二千石。因他们都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, 以示别于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长之亦是二千石而名。这九卿,全都隶属于宰相。
汉代地方政府
汉代的地方政府,共分两级:即郡与县。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政府以县为单位,直到现在还没有变。汉时县的上面是郡,郡县数当然也随时有变动。大体说,汉代有一百多个郡,一个郡管辖十个到二十个县。
汉代郡长官叫太守,地位和九卿平等,也是二千石。不过九卿称为中二千石,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。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,再进一级就可当三公,九卿放出来也做郡太守。汉代官级分得少,升转极灵活,这又是汉制和后来极大的不同。九卿放出来当太守,并不是降级。地方二千石来做中二千石,也不是升级,名义上还是差不多。因此虽是中央政府大一统的局面,虽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得比较小,却不感觉得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。
中央与地方之关系
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,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,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绩。一切财政、经济、教育、刑事、民事、盗贼、灾荒,每年有一个簿子, 分项分类,在九十月间呈报到中央。
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。全国分为十三个调查区,每一区派一个刺史,平均每一刺史的调查区域不会超过九个郡。调查项目也有限制,政府规定根据六条考察,以外也就不多管。太守官俸二千石,而刺史只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。根据政府规定项目调查,纵是小官也能称任。而且惟其官小。所以敢说敢讲,无所避忌。
汉代选举制度
秦汉时期封建世袭制度已推翻,除却贵族世袭外,首先想到军人政治,但汉代又并不然。其次令人想到富人政治,但汉代也不然。
武帝以后,汉代逐渐形成了一种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。这一制度,又由分区察举,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,制为定额。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,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,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去了。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,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。这一制度,于是会合有教育、行政实习、选举与考试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。
汉代经济制度
汉代对于轻徭赋这一理想算是做到了。战国时孟子讲过:“什一而税,王者之政”,可见战国税额,是不止什一的。汉代,税额规定就只有“十五税一”。而且,实际上只要纳一半,三十税一,甚至当时人还说有百一之税的,并在文帝时,曾全部免收田租,前后历十一年之久。
然而汉代税制,有一个大毛病,当时对于土地政策,比较是采用自由主义的。田地可以买卖,就形成了兼并。政府减轻田租,只便宜了地主,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。
但这里已牵涉到土地所有权问题。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,一面常欣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,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,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。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,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。
盐铁商是当时最大最易发财的两种商业。煮海成盐,开山出铁,这山与海的主权,却在皇帝手里。现在汉武帝再不让商人们擅自经营,把其所有权收回,让政府派管理去自己烧盐,自己冶铁,其利息收入则全部归给政府,于是盐铁就变成国营与官卖。
上述汉代的经济政策,对工商业是节制资本, 而在对农民田租方面,已做到了轻徭薄赋,但并未能平均地权。
汉代兵役制度
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。汉代的国民兵役,又分几种。一种是到中央作“卫”兵,一种是到边郡作“戍”卒。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“役”。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,只有第三种,从二十岁便开始了。
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。凡属壮丁,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,名为都试,为期一月。期满回乡。国家有事,临时召集,这是一种国民兵。 各地方并就地理形势,分别训练各兵种,如车骑(骑兵和车兵)楼船(水师与海军)材官 (步兵)之类。
除规定的义务兵役外,民间还有义勇队,志愿从军的。比较富有的家庭,尤其是居家近边境的,平常在家练习骑马射箭,盼望国家有事,报名从军,打仗立功,可以做官封侯,陇西李广一家便是一著例。
汉制得失检讨
一些汉制缺点
在经济方面,土地问题没有解决,形成兼并,富者田连阡陌,穷者无立锥之 地,使政府的减轻租税政策,全失功效。至王莽把土地收归国有,此事又激起社会多数人的反对,结果失败了。
军队制度,虽说分区训练各别的兵种,但每年一个月的操练是不够的。中央南北卫像是常备军,实际时期也只一年,数额也仅有七八万人。 结果全国皆兵,并不够用。遇到打仗各地调遣也不方便。
政府组织上皇权相权是分开的,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。但往往遇到最大关节,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。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,矜才使气,好大喜功,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。皇帝坏了,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,这是东汉政治制度上的一个大问题。也是将来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大问题。
选举在汉代,也发生了问题。孝廉充斥仕途,别的进仕之路都为阻塞了,于是大家都争要当孝廉。察举权在地方长官,不在地方民众,可不顾地方民意,推选私人。二则选举了送到中央,如何分发,则悉听中央命令,选举权实际便完全操之在上不在下。
唐代
唐代政府组织
汉唐相权之比较
政府中最重要者为“相权”,因于相权的变动,一切制度也自随之变动。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,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 制。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,当 时称为三省:一中书省,二门下省,三尚书省。此三省职权会合,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,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。
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职权之分配
中书主发令。政府一切最高命令,皆由中书省发出。待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此项诏书后,即加予复核,这是对此项命令 之再审查。诏敕自中书定旨门下复审手续完成后,即送尚书省执行。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 权,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。
中央最高机构政事堂
中书省拟好命令送达门下省,如遇门下省反对,即予涂归封还,如是则此道命令等于白费,即皇帝之“画敕”亦等于无效。故唐制遇下诏敕,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,会议场所称为“政事堂”。会议时,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侍郎皆出席。
未加盖“中书门下之印”,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,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,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。故说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得为敕”。但在唐代,也并无皇帝决不该不经中书门下而径自颁下诏书之规定。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下一种通融性。唐中宗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,但中宗究竟心怯,自己觉得难为情,故他装置诏敕的封袋,不敢照常式封发,而改用斜封。所书“敕”字,也不敢用朱笔,而改用墨笔。当时称为“斜封墨敕”。此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,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。
尚书省与六部
尚书省共分六部,即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此六部制度,自唐代以至清代末年,推行了一千多年,不过六部次序有时略有改动。
唐代地方政府
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似较汉代进步了,但以地方政府论,则唐似不如汉。唐代已渐渐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,逐渐内重而外轻。唐代地方行政最低一级为县,和汉代一样。玄宗时全国有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县, 比汉代多出两百多县。县级以上为“州”,唐之“州”与汉“郡”是平等的。州设刺史,在汉最先本为监察官,唐刺史则为地方高级行政首长。唐代有三百五十八州,较汉代郡数多两倍余。唐代的州县比汉郡县小,可见唐代地方长官,其职权比重,较之汉代差逊甚远。
地方长官之掾属,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属任用,唐代则任用之权集中 于中央之吏部,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。汉制三年考绩一次,三考始定黜陟,因阶级少,升迁机会优越,故能各安于位,人事变动不大,而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。唐代则迁调虽速,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,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。
观察使与节度使
汉代副丞相即御史大夫,主管监察,不仅监察中央及地方政府,同时并监察及皇宫之内。唐代设御史台,所谓三省六部一台,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,不属于三省。换言之,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。唐中宗后,御史台分左右御史,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,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 府,此即所谓“分巡”“分察”。
分巡分全国为十道,派去监察之御史称为监察使,后改巡察按察诸称,最后称为观察使,意即观察地方行政。在汉制,刺史规定六条视察,大体范围不得越出于六条之外。在唐代,名义上仍是巡察使,观察使,是中央官派到各地区活动巡视观察,实际上则常驻地方,成为地方更高一级之长官。地方行政权掌握在手,其地位自较原置地方官为高。
假使此项监察使巡视边疆,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,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,临时得以全权支配,这即成为节度使。节度使在其地域,可以指挥军事,管理财政,甚至该地区用人大 ,亦在节度使之掌握,于是便形成为“藩镇”。
总之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,必需得统一,而实不宜于过分的中央集权。唐代中央的监察官变成了地方行政官,这是一大缺点。而由军队首领来充地方行政首长,则更是大毛病。唐室之崩溃也可说即崩溃在此一制度上。
唐代考试制度
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九品中正制
东汉末年,天下大乱,汉献帝逃亡,中央地方失却联系,一切制度全归紊乱, 乡举里选的制度,自亦无从推行。曹操以陈群为尚书,掌吏部用人事,陈群始创设九品中正制。这样一来,官吏之任命与升降,比较有一客观标准。而此项标准,则依然是依据各地方之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,依然仍保留有汉代乡举里选之遗意。
迨及晋代统一天下,以迄于南北朝,对于陈群此制都继续采用,不加以更新,毛病就出了。从此可知,政治制度是现实的,每一制度,必须针对现实,时时刻刻求其能变动适应。任何制度,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,更无二三百年而不变的。
唐代之科举
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,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。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,把觅取人才的标准,无形中限制在门 第的小范围内,这便大错了。唐代针对此弊,改成自由竞选,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,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,参加中央之考试。
这一制度,在理论上,决不可非议,但后来仍然是毛病百出。然我们并不能因其出了毛病,而把此制度一笔抹杀。
凭事实讲,科举制度显然在开放政权,这始是科举制度之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。汉代的选举,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。唐代的公开竞选,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。唐代开放的范围,较诸汉代更广大,更自由。
唐代经济制度
唐代的租庸调制
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“租庸调”。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,年老仍缴还政府。在其授田时期,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。这是一种均田制度,承北魏而来。中国既是一个农业国家,人民经济,自然以仰赖土地为主。唐代租庸调制,最要用意,在为民制产,务使大家有田地,自可向国家完粮。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,便可抽出余暇,为国家义务服役。
唐代账籍制度
租庸调制之所以能推行,全要靠账籍之整顿。唐初的人口册是极完密的。
唐代的两税制
唐代的两税制,开始在唐德宗健中元年,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。自此以来,直到今天,中国田赋,大体上,还是沿袭这制度。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,故称两税。这一制度之变更,是中国田赋制度上的最大变更。
此制与租庸调制之不同,最显著者,据唐时人说法,两税制是“户无主客,以见居为簿”的。如是则人口流徙,较为自由了。又说“人无丁中,以贫富为差”。这是说你有多少田,政府便向你收多少租。如是则义务劳役等种种负担,也获解放了。这样一解放,直到清代,都是容许田亩自由买卖,自由兼并。
汉唐经济财政之比较
汉唐两代的经济财政政策两两相比有恰恰相反之势。
汉代自武帝创行盐铁政策,节制资本,不让民间过富,在经济上层加以限制。其下层贫穷,政府却并未注意到。唐代的经济政策,其主要用意,在不让民间有穷人。租庸调制的最要精神,不仅在于轻徭薄赋,尤其是侧重在为民制产。至于上层富的,政府并不管。待后租庸调制崩溃,改成两税制,茶盐各项也都一一收税,便和汉代差不多。
唐代兵役制度
汉代的兵农合一,是寓兵于农,亦即是全农皆兵,把国防武装寄托于农民的生产集团,生产集团同时即是武装集团。唐代的兵农合一,则是寓农于兵,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,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。每个军人都要种田,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。这种全兵皆农制,在当时称之为府兵。
但后来府兵制度也失败了。这也不是当时人不要此制度,而实由于人事之逐步颓废,而终致于不可收拾。
唐代制度综述
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
论中央政府之组织:结束了上半段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,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。
论选贤与能:结束了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,而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。
论租税制度,结束了上半段的田租力役土贡分项征收制,而开创了下半段的单一税收制。
论到军队:结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,而开创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。
宋代
宋代政府组织
宋代中央政府
宋之于唐,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。一切因循承袭。有变动的,只是迫于时代,迫于外面一切形势,改头换面,添注涂改的在变。纵说它有变动,却不能说它有建立。
相权之分割
宋代的相权,较唐代低落得多。宋代也有三省,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,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,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,称政事堂。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。
再论财政。宋代财政,掌握在三个司——第一是户部司,第二是盐铁司,第三是度支司。
再次说到用人。向来政府用人,本该隶属宰相职权之下,这是宰相下面尚书吏部的事,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,后改名审官院。
君权之侵揽
相权低落之反面,即是君权提升。
谏垣与政府之水火
谏官本隶属于门下省,而宋代则谏垣独立,并无长官。
宋代地方政府
宋代制度,一面是相权衰落,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。
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。最高一级称路,相当于唐代之道。中一级是府、州、军、监, 相当于唐代之州府。最低一级仍是县。
若正名定义来讲,则宋代根本无地方官,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 兼管地方事。
宋代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,不留一点在地方上,所以中央一失败,全国土崩瓦解,再也没办法。
宋代考试制度
宋代考试制度,大体也沿袭唐代。但宋代科举所获影响,却与唐代不同。
考试制度在宋代时更重要了,更严密了,但并非更有真效。但因政府积年提倡,社会学术空气又复活了。于是有许多人出来想把此制度改革。
宋代赋税制度
宋代赋税制度,大体也是由唐代两税制沿下。
宋代兵役制度与国防弱点
宋代军队分两种,一称禁军,一称厢军。在唐末五代时,兵乱频仍。开头军队还像样,以后都变成了老弱残兵。宋太祖也只能在这种军队中挑选一批精壮的,另外编队,就叫禁军。不合这标准的,留在地方作厢军。厢是城厢之义,厢军是指驻在各地方城厢的。这些兵,并不要他们上阵打仗,只在地方当杂差。
宋太祖时有两个国策,一是先打黄河北岸,把北汉及辽打平了,长江流域就可不打自 下。这个政策是积极进取的,不过也很危险。假使打了败仗,连退路都没有。一个是先平长江流域,统一了南方,再打北方,这个政策比较持重稳健。宋太祖采了第二策,先平南方,却留着艰难的事给后人做。太祖临死传位赵匡义,这是宋太宗。太宗即位,曾两次对辽亲征,但都打了败仗。开国形势如此,以后就不能裁兵,不能复员,而同时也不敢和辽国再打仗。因为要打就只能胜,不能败。败了一退就到黄河边,国本就动摇。
在这种情形下,宋代就变成养兵而不能打仗,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。更奇怪的,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,竭力提倡文治。
太祖时,因防兵卒骄惰,又规定禁军分番戍守之制。地方兵厢军是摆着无用的, 各边防守,全须派中央禁军去。但亦不让其久戍。
国防资源问题,这也是宋代一个最大的缺憾。
明代
明代的政府组织
明代之中央政府
明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时期,同时也是世界近代史的开始时期。
汉、唐、宋诸代,中央政府的组织,皇权相权是划分的,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。到洪武十三年,据正史记载,因宰相胡维庸造反,明太祖受了教训,从此废止宰相,不再设立,并说以后子孙也永远不准再立宰相。所以明代政府是没有宰相的,清代也没有。
明太祖把中书省废去,只留中书舍人,仅是七品小京官,其职守等于一书记。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,只剩尚书省,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了, 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,改由六部分头负责,就叫做六部尚书。此外有一个都察院,是由御史台变来的,专掌弹劾纠察。
明代政府,经过这样的改变,一切大权,就集中到皇帝。
明代内阁制度
明代皇帝的秘书处,当时称为内阁。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。
明代的大学士(皇帝私人秘书)以六部尚书 (政府行政长官)和曾任经筵讲官(皇帝的老师)的来兼任,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。然而明朝大学士的官衔,却始终是某部尚书兼某殿(阁)大学士,譬如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类,他的本官还是尚书,大学士还是一兼职。直到明代亡国,大学士还是一个五品官。
最初是皇帝亲自在内阁,后来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阁,由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。甚至有几个皇帝则长久不管事,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,就变成怕见大臣了。于是经年累月,不再到内阁,一切公事都要送进宫里去。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,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。
明代地方政府
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
明代地方行政,最重要该首先提到的就是现在的所谓省区制度了。今天我们还用着行省这名词。行省制度不始于明代,是从元代开始的。中书省是当时中央的宰相府,一般称为都省。行中书省是由中央宰相府(都省)分出一个机关驻扎在外面。这因蒙古人征服中国,不敢把政权分散,要完全把握集中在中央。某地方出了事,就由中央宰相府派一两个人去镇压,行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。
明代废去中书省,所以把行省长官改成为承宣布政使。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。到清代,在承宣布政使之上,又常设有巡抚和总督。
明代地方之监司官与督抚
明代地方长官与承宣布政使并列的,还有一个提刑按察使。布政使管行政, 按察使管司法。又有一个都指挥使,管军事。三个司合称为三司。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,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。清时俗称藩台、臬台。这几个长官上面还有更高一级的官,那就是总督与巡抚。总督巡抚在明代制度下还尚好,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,并且都带一个都御史的衔。过几年,事情平定了,这官仍旧回中央,机关也撤销了。但一到清代,总督巡抚又变成为永久的,在布政使(藩台)按察使(臬台)上面再加巡抚总督,地方行政就愈来愈坏了。
明清两代之胥吏
胥吏流品虽低,但他们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。
明代考试制度
进士与翰林院
八股文
明代赋税制度
自明迄清, 国家对于赋役,都有一种重要的册籍,名叫黄册和鱼鳞册。黄册是登记户口的,鱼鳞册是登记田亩的。直到清代后期一百多年间,黄册没有了,户口很久不调查,但鱼鳞册则相沿至今,纵有许多改进,但依然还是明代创制传下。
其次要讲到明代的一条鞭法。所谓一条鞭,是把民间差役杂项,一并归入田赋项下,计亩征银,以求手续之简便。
明代兵制
明太祖平天下,原定有卫所制度,其实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,不过名称不同而已。大的兵区叫卫,小的兵区叫所。
清代
制度与法术
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。它所有的制度,都是根据着明代,而在明代的制度里,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。这种私心,可说是一种“部族政权”的私心。一切有满洲部族的私心处罚,所以全只有法术,更不见制度。
清代的部族政权
清代部族政权下的政府
清代中央政府
照理皇帝是一国元首,他该获到全国民众之拥护,不该在全国民众里另有一批专门拥护此政权的。这样的政权,便是私政权,基础便不稳固。清代政权,始终要袒护满洲人,须满洲人在后拥护,才能控制牢固,这便是这一政权之私心。
清代的军机处:
清代的六部尚书:
清代地方政府
清代在布政使上面又常设有总督与巡抚,从知县到知府,到道员,到布政使,上面还有总督、巡抚,就变成为五级。可是真到军事时期,总督、巡抚仍不能作主,还要由中央另派人,如经略大臣、参赞大臣之类,这是皇帝特简的官。总督、巡抚仍不过承转命令。总之,清代不许地方官有真正的权柄。
清代的各禁区
清政府把关东三省划成禁地,不许中国人出关。直到光绪末年,河北、山东人才可以出关开垦。当时的台湾也划为禁地。第三个禁地是今天的察哈尔和绥远。这也是中国地方,清朝又把它划成为禁地,不许添住一户家,也不许多垦一亩地。因为这些地方接近蒙古,他们的目的,要把蒙古人和汉人隔开,不使相接触。这也到了光绪末年才开禁。 第四个禁地是新疆。
因于满洲人这些私心的法术,在中国境内无端划出许多处禁地,形成许多特殊区域。 所以这些地方,有的是荒落了,有的则开发的特别迟。而中国人也认为所谓中国者,则只是当时的本部十八省。其实就传统历史范围言,则全不是这回事。
部族政权下之考试制度
若说考试制度是一种愚民政策,清代是当之无愧的。
清代的统制政策
民众的反抗运动
变法与革命
总论
第一: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权的倾向。
第二: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,已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向于平等。
第三:长治久安,是人人希望的,可是在这种情形下的知识分子,至多也只能维持上三代。
第四:是中国的政治制度,相沿日久,一天天地繁密化。